保险资讯

宝鸡公积金装修贷款新政

更新时间:2017-08-28 14:28
  【摘要】为了更好的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增强职工自住住房的消费能力,宝鸡市住房管理中心下发了通知,通知规定宝鸡公积金装修贷款的申请年限可以放宽到五年。

  从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使用科了解到,在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了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有关条件的通知》,简称《通知》中明确规范新建住房、二手房以及房龄满15年住房三种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条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住房者可按住房建筑面积提取,提取额度为每平方米1000元,每套房可提取一次。

  据介绍,申请提取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除了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取清单;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装修合同、小区物业部门出具的装修证明外,新购住房需要提供正式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装修二手房和满15年房龄的住房还需要提供房地产买卖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是配偶提取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慧择提示:根据宝鸡市住房管理中心下发的通知规定,该地职工申请装修新建住房、二手房以及房龄超过15年的住房,都可以申请宝鸡公积金装修贷款,贷款时职工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然后到管理中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