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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公积金转移需要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2016-06-13 15:55
  【摘要】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韶关公积金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在材料齐全情况下,办理同城转移不超过3个工作日,办理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那转移需要哪些材料呢?

  (一)市内调动办理转移手续,提供以下资料:
  1、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份);
  2、转移凭证(一式叁联);
  3、本市辖区县市间调动提供调令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二)异地调出办理转移手续,提供以下材料:
  1、退款申请凭证(一联);
  2、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调令一份。

  慧择提示:韶关公积金转移办理时,应先让新单位开具接收函或者公积金转移证明,然后将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原单位在开具转移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或个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