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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瑞人生终身寿险条款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6 00:11

【摘要】作为一款兼顾身故保障与收益的终身险种,太平洋金瑞人生终身寿险自推出以来便吸引众多消费者的目光。如果您计划投保该险种,一定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其中的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以便清楚了解产品的保障范围与免赔情况。

  保险责任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①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的50%及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②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的125%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慧择提示:金瑞人生终身寿险包括的条款内容有很多,消费者要重点关注保险责任,知晓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赔付情况,同时注意责任免除,了解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以免给自己理赔带来麻烦。一般来说,当被保险人故意犯罪、酒后驾驶等情况,是无法获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