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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7 21:19
  【摘要】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分为住房消费提取和非住房消费提取两大类型,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是购建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和租赁住房支付房租提取,非住房消费类提取就是与住房消费没有直接关联的公积金提取。

  住房消费类提取
  一是购建自住住房,又分购买住房、购买公有住房、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这五种类型。
  二是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又分还贷委托提取和还清贷款提取。
  三是租赁住房支付房租。除了购房提取之外,公积金还可以在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时提取使用。

  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生存保障类提取主要包括离(退)休、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或低保边缘和特困对象、患重病、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这五种提取类型。
  调职转移,是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苏州大市范围)或者户口迁出本市,转移或提取公积金。
  职工(所有权人)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的,代办人可凭所有权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法院出具)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销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慧择提示: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分为住房类和非住房类两种,住房消费提取的三个类别分别是购建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和租赁住房支付房租提取。非住房消费类提取也可以分为三个类别:生存保障类提取、调职转移出境定居提取和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