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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积金异地买房是否可以贷款

更新时间:2017-08-26 14:33
  【摘要】陕西省公积金异地买房是否可以申请贷款?目前陕西省为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支持缴存者异地购房的需求,已经在全省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之间实现通贷,以此促进异地贷款业务的发展。

  全省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
  据悉,异地贷款实施范围包括全省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省住建厅要求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完善服务网络信息系统,为开办异地贷款提供业务宣传、相关表格下载、信息查询等便利,要充分利用网络和电子信息档案等新技术手段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异地贷款审查办结时限。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明确异地贷款联系人,履行异地贷款相互配合联络职责。

  贷款条件
  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
  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中心(以下简称缴存地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的职工,在省内缴存地所辖范围以外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时,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贷款地中心)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住房贷款。
  异地贷款的资格认定、审批要件、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等,执行贷款地中心的相关规定。
  职工不能同时分别向缴存地中心和贷款地中心申请两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缴存地中心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还款期内不能再申请办理异地贷款。

  慧择提示:陕西省公积金异地买房是否可以申请贷款?目前陕西省已经实现省内十个地区和杨凌示范区之间可以异地买房贷款。职工只需要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在省内缴存地所辖范围以外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时,可以申请异地买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