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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6 21:30
  【摘要】陕西省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陕西省职工想要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首先需要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并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除此之外,还需要满足另外一些条件,下面详细为您介绍。

  个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四)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五)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慧择提示:陕西省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很多,首先需要职工个人连续缴纳足额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然后还需要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工作,同时还要有购房协议,如果是构造、翻建自住房还需要准有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