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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8 10:46
  【摘要】201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下发了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额度进行了调整。那么,巴彦淖尔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借款人只要满足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等条件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1、单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和担保义务,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自住住房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城建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具有规划、城建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需费用20%的首期付款。

  慧择提示:巴彦淖尔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按照新的规定,职工需要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