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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平公积金贷款政策说明

更新时间:2016-06-02 17:59

【摘要】为了进一步促进当地的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南平在2016年推出公积金贷款新政策。目前,南平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调,最高为40万元,而且南平贷款准入缴存期限缩短,职工只要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

  最高贷款额度上调
  南平市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上调5万元,即延平、建阳区双职工最高贷款额从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从30万元调整为35万元。邵武、武夷山、建瓯、浦城、顺昌、松溪、政和、光泽双职工最高贷款额调整为4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0万元。


  贷款准入缴存期限缩短
  以往,职工需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后,职工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仍需留存一年以内缴存额。

  省内可异地贷款
  职工在南平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管理部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慧择提示:根据南平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可知,今后延平、建阳区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不再是40万元,而是45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也增加5万元,变为35万元。另外,职工可以在省内异地贷款,但要提供缴存证明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