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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唐山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7 20:18
  【摘要】在2015年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2016年将进一步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2016年唐山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对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即可,并且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唐山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2016年唐山公积金贷款新政策的介绍,优化、松绑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在一定程度起到了提高结余使用效率的作用,是对人们有利的一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