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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积金补缴事项须知

更新时间:2016-06-01 18:05

【摘要】如果单位或是个人因各种原因而没有按时缴纳福州公积金,则需要及时补缴。通常情况下,单位或是个人在补缴时,首先要到服务大厅领取业务表格,然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下一步操作,一般一年以内的补缴业务,直接到承办银行办理手续即可。

  补缴条件
  (一)单位补缴
  单位由于以下原因:
  (1)未能及时办理缴存登记,应按规定办理补缴。
  (2)单位因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批准缓缴的,在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按规定办理补缴。
  (3)单位未能在每年的7月1日对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进行统一核定调整的,可补缴当年7月份至调整基数前一个月的差额。
  (二)个人补缴
  职工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新参加工作,未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开户手续而按规定需补缴的,应办理个人补缴。


  补缴流程
  1、单位经办到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业务表格;
  2、一年以内(不含一年)的补缴业务,单位经办携申请补缴报告和业务表格到公积金承办银行直接办理;
  3、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补缴业务,单位经办携经中心审核盖章的申请补缴报告和业务表格到公积金承办银行办理补缴手续。

  慧择提示:福州公积金如何补缴?首先,您需要知道它的补缴条件,一般单位因未及时办理缴存登记、资金困难等原因没有及时缴纳,应该予以补缴,而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新参加工作的,需要补缴。在补缴时,单位或个人应该到服务大厅领取业务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