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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6 23:01

【摘要】如今,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已经不是什么新鲜是了,但对于福州职工而言,了解具体条件十分重要。据悉,福州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主要包括借款人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城镇正式户口、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已取得购房合同等。

  (一)、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借款人具有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四)、借款人申请贷款前连续六个月以上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申请时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任一方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未满5年的,暂停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借款人已取得经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七)、借款人应为购房人,各产权共有人均同意办理住房抵押;

  (八)、借款人购房首付款符合规定的比例,即: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30%;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60%;

  (九)、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报备相关资信材料并提供阶段性担保;

  (十)、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存款账户中每月划收贷款本息。

  温馨提示:以上十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慧择提示:福州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一般主要有十大条件,包括连续六个月以上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已取得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等。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十大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申请贷款,否则无法申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