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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公积金异地买房需要哪些条件

更新时间:2017-08-26 17:13
  【摘要】2015年包头市发布《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目前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户籍在包头市的市民也可以异地贷款买房。那么,包头市公积金异地买房需要哪些条件呢?下面为您简单的概括。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慧择提示:包头市已经实现公积金异地买房,不过包头市公积金异地买房一定的条件,只有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并能够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等才可以申请异地买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