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包头市公积金提取费用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6-06-01 13:34
  【摘要】包头市公积金提取费用是多少?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满足缴存职工购房需求,包头对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费用进行了调整,提取部分公积金,费用不得超过自住房的总额。

  提取金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取额度为支取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支取至整百元),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总价额。
  2、偿还购房贷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应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3、采用提前还贷方式或按年还贷方式:支取额度为职工支取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支取至整百元),若选择按年还贷方式的提取额不得超过12个月的还贷额。
  4、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用于支付房租: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已支付的房租。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三个工作日以内。

  慧择提示:包头市公积金提取费用的多少主要与职工的房屋类型有关,如果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那提取的费用支取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自住住房的总价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