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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8 07:09

  【摘要】北京市公积金新政6月1日起开始执行,首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两成,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三成,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实行"认房不认贷",对过去结清的贷款不计算。

  第一,放宽首套房认定的标准,即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均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此前借款申请人是否进行商品房买卖记录不再考虑,且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第二,取消首套房面积标准,北京公积金贷款原来有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6月起取消首套房面积标准的认定,通俗的说,就是只要是首付套房,不管买多大面积的房子,贷款比例最低为二成。

  第三,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首付款最低比例为三成,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第四,放宽二套房贷的现有住房面积认定,不审现有住房面积。原来政策购买第二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1.31平方米(不含)的家庭,才能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6月起不再限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职工家庭,有改善型住宅需求的职工都可以使用公积金。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2016年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介绍,客户准备用公积金购房时要及时了解这些政策,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利于自己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