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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坠亡公园天梯暴露公共意外险缺位

更新时间:2016-05-27 12:52
  近期,一则发生在四川仁寿公园的游客坠亡事件再次浮出水面,据了解,该起案件发生在2015年4月19日,游客肖章华在仁寿天仁公园游玩时,不慎从3米多的台阶跌落致死,家属将仁寿县公园管理处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共计58万余元。但时至今日,这起游客坠亡公园天梯案件的理赔仍没有结果。不得不说,仁寿公园管理部门在工作上存在疏忽,同时也暴露了该公园在投保公共意外险方面的缺失。

  据了解,天仁公园是一个免费开放型的公园。天梯建成于2000年,自下而上由石梯组成,长368米、宽14米,垂直高度90米,共有709级台阶。而这公园内的天梯在设计规划时就没有栏杆,留下了安全隐患。对此,仁寿公园管理方称,在肖章华坠亡前两年,也就是2013年,事发处就被公园管理方作为安全隐患,上报到仁寿县城管(微博)局,并提出新建石头栏杆的整改意见,但未被采纳。

  其实如果仁寿某公园管理处在公园开放之前主动投保份公共意外险,也许在后期出现游客坠亡公园天梯事件以后,赔偿起来就不会如此吃力。

  所谓公共意外险就是指公众责任险,它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其经营的地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或其它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成他人(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公众责任险正是为适应上述风险的需要而产生的。 法人及自然人均可为其经营的工厂、办公楼、旅馆、门店、商店、医院、学校、影剧院、展览馆等各种公众活动的场所投保该险种。如果上述游客意外坠亡事件中的仁寿某公园提前投保有公共意外险,那么在发生游客坠亡事件以后,这份保险就可以发挥赔偿功效,尽可能的转嫁公园方在这次事故中的赔偿风险。

  另外,对于游客而言,前往一些公共开放的公园游玩之前要树立充分的意识,尽量不要在危险的地方拍照,更不能随意攀爬公园内的建筑物,游玩过程中要做到看景不走路,走路不观景,以免人身意外事故的发生。此外,在平时养成良好的投保习惯,主动为自己以及家人购买份人身意外险或旅游意外险产品,以防止现有的幸福生活被意外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