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2016重庆医保个人缴费新政策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6 00:58
  【摘要】近日,重庆市人社局就2016年城乡居民和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发布了相关通知。这里为您详细介绍通知中关于2016重庆医保个人缴费新政策及重庆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时间是2015年9月至12月。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可在2016年9月30日前参保缴费。大学生缴费时间为2015年秋季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而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缴费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并按2016年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执行。

  2016年度重庆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10元/人.年、二档280元/人.年,较今年分别上涨了30元和80元。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适用于在今年9月至2016年6月底期间参保缴费的参保人。2016年7月至9月参保缴费的,一、二档每人每年还将加收财政补助标准。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15年9月-2016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80元/人.年,二档200元/人.年,较今年分别上涨了20元和50元。

  据了解,城乡居民2016年度居民医保的门诊定额包干标准,仍按2015年80元/人标准执行,其个人缴费增加额度中的30元将用于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落实。但具体办法仍在制定中。

  慧择提示:重庆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较今年有所提升,一档和二档保费分别上涨了30元和80元,如果您是在2016年7月至9月参保缴费的,还将加收财政补助标准。另外,职工医保一档和二档分别增加219.6元和482.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