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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人寿保险退保注意事项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8 09:40

【摘要】保险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客户退保情况,生命人寿也不例外。不过,生命人寿保险退保,消费者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如申请退保的资格人为投保人、亲自填写保单回执等,这样才会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申请退保的资格人为投保人。如果被保险人申请办理退保,须取得投保人书面同意,并由投保人明确表示退保金由谁领取。

  二、收到保险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


  三、为了维护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在下列条件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能办理退保手续:(1)已出险赔付的保单;(2)已到生存领取期的保单(投保人已完成缴费义务,避免投保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

  四、如果买错了产品,而且这个产品是一次性完成缴费的,在家庭整体资金尚有余力的情况下,倒是提倡大家最好持几年再退保。因为既然是趸缴产品,在留下这份保险的情况下,就不再需要您继续投入,此时退保的“损失比例”和“损失绝对值”都是一样的情况——都是越晚退保,损失越小些,一般专家建议在缴足保费的两年后退保,这样会节省一点退保费用。

  慧择提示:生命人寿保险退保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一般来说,投保人是申请退保的资格人,被保险人要想退保,必须征得投保人书面同意,而且已经出险或是领取生存金的保单是无法退保的。另外,退保越晚,损失越小,所以建议您在资金足够的情况下晚点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