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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街口一大厦失火 哪些财产险可提供赔偿

更新时间:2016-05-05 09:41
  2016年5月3日下午,南京新街口隆盛大厦突发大火,现场火光冲天浓烟滚滚。尽管消防队员及时赶到了火灾现场,但这次火灾事故还是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对此,很多人想到了保险理赔问题,那么针对这次南京新街口大厦失火事件,哪些财产险可以提供赔偿责任呢?

  1.企业财产险可以针对大型商场或企业因这次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赔偿。企业财产保险是一切工商、建筑、交通运输、饮食服务行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对因火灾及保险单中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从属或后果损失和与之相关联的费用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财产保险。因此,提前购买有企业财产险的大型商场或企业大可不必担心这次火灾事故给自己带来的财务损失,绝大部分的经济损失均可以通过保险理赔程序获得赔偿。

  2.小商铺的话,由于规模较小,在防火设置和保障上往往达不到保险公司规定的要求,因此,往往无法达到企业财产险的投保门槛,同时由于小商铺带有商业盈利性质,因此,也不在家财险的保障范围,所以,小型商铺营业主要想获得这方面的财产安全保障,必须提前向保险公司定制适合的财产险产品。若提前有投保这方面的财产险产品,那么在这次南京新街口火灾事件发生以后,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获得保险金赔偿。

  3.南京新街口周边的普通居民的话,可以通过提前购买的家财险来获得相应的火灾损失。这里要友情提醒广大保户们的是,家财险在理赔时要掌握正确的流程,并注意一些细节问题。例如:在家财火灾事故发生以后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同时向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报案。索赔时,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证明,如消防火灾证明等,各项单证、证明要真实、可靠。
  另外,家庭财产中,如果房屋及室内装璜未足额投保,保险公司要按比例赔偿,室内财产分项承保,按实际损失赔付,但以不超过分项保险金额为限。
  此外,被保险人的家财损失索赔期限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年,因此,办理家财险理赔手续要及时,切忌一拖再拖,否则保险公司有权利拒赔。

  4.若爱车不巧在这次南京新街口大厦失火事件中发生损失,那么相应的财产损失可以通过提前购买的车损险来获得赔偿。一般情况下,车险在理赔火灾事故时,还要考量事故发生的原因,如果事故发生完全是外部因素,且找不到责任人,在这样的情况下,车险负责理赔,并无法追偿。如果事故是由于责任人的原因造成,且责任人投保了建筑工程安装保险和附加第三者责任险,那么车辆损失将由这个责任险赔偿,即使车险已经理赔,保险公司也可以向这个承保责任险的保险公司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