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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更新时间:2016-04-29 11:20
  【摘要】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覆盖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共同构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年满16周岁、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自愿参保。

  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6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其他养老保险、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除外);
  2、2009年8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以上且没有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申报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4、如是重度残疾人员还需提供一、二级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是独生子女家庭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资格确认表。

  办理程序
  1、 每月1-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
  2、 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参保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退还资料给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 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1-20日到申报地社保所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初审;
  4、 乡镇社保所对养老待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社保局居民养老科,居民养老科1-24日进行资格复审;
  5、 县社保局按月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慧择提示: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