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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特病报销比例

更新时间:2017-08-28 09:23
  【摘要】特殊病种指可以门诊治疗,无需住院,但长期需要依靠药物维持病情稳定的慢性疾病。另外,“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只能选择一家,周期为一年。那北京医保特病报销比例是多少呢?

  特殊病可以享受什么报销待遇
  ①报销比例:在门诊发生的“特殊病种”费用视同住院按住院比例报销并且可以与普通住院的费用累积起付线。
  ②特殊病种结算周期为360天,360天内只收一次起付线1300元,包括在本人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也不再收起付线,最高报销上限是30万。

  特殊病审批注意事项
  ①易地安置的患“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可在个人选择的两家当地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中认定一家作为异地“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审批手续同本市。
  ②“特殊病种”结算周期起始日期自完成审批手续后首次发生门诊特殊病治疗或住院费用时才开始计算,往后推360天为有效周期,并不是从审批通过的当天开始计算。
  ③对于本市职工的特殊病审批没有参保年限的限制,但是对于外埠职工必须连续缴纳医疗保险满24个月才能申请特殊病审批。

  慧择提示:目前,很多特殊疾病需要在门诊治疗或长期服药,经过特殊审批后,发生的门诊特殊病费用可以按照社会统筹住院比例报销,北京医保特病报销比例由2万提高到30万,减轻了患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