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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更新时间:2017-08-28 02:37
  【摘要】女性在生育期间享有的生育津贴是基本生活的保障,那么,上海生育津贴如何计算?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上海生育待遇包括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生活津贴可以理解为小伙伴们口中所说的“产假工资”,生育医疗费补贴一般正常生产补助是3000元。

  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
  生育医疗费补贴按上面计算,一般正常生产,就是3000元;缴费基数按上一年的社保来看

  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2)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3)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上海生育津贴的具体计算方法举例:
  1、不是晚育,顺产:2892×3+3000=11676元
  2、不是晚育,刨腹产:2892×3.5+3000=13122元
  3、晚育,顺产:2892×4+3000=14568元
  4、晚育,刨腹产:2892×4.5+3000=16014元
  注意:2892元是最低生育生活津贴基数,如果单位缴纳基数比2892元高,还是按照实际缴纳社保基数的来。

  慧择提示:以上是上海生育津贴如何计算的简述,妇女生育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作出了努力,生育津贴关系到女职工的切身利益,理应在生育期间获得国家给予特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