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阳光保险万能险条款之如意宝一号

更新时间:2017-08-28 11:56
  【摘要】如意宝一号两全保险是阳光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万能型理财保险,该产品的预期收益按月公布结算,具有公开透明的特点,下面小编为您介绍这款阳光保险万能险条款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的知识。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为零,本合同效力终止。
  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为零,本合同效力终止。

  责任免除
  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7-2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慧择提示:阳光如意宝一号两全保险(万能型)的预期收益高于同期限定期存款利率,同时具备不同的保障内容。如果您想要投保该产品,首先需要了解这款阳光保险万能险条款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