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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6-03-28 15:05
  【摘要】女性生育对个人、家庭、社会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更好地保障参保女性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深圳地区不断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近期,深圳生育保险新政策出台,在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报销、保险费率等方面都作出调整。

  参保1年可报销生育医疗费
  自2016年3月1日起,深圳市生育保险参保人累计参保年限达到1年时间的,参保人可开始申请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且凭社保卡在深圳市任何一家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母婴医疗服务的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记账。

  产前检查可报销2000元
  若申报项目包含产前检查,需确认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项目记账金额不超过2000元,若超过则产前检查费用无可报销金额。


  费率大幅调整
  按照规定,深圳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下调至0.5%,职工个人不支付。此次下调生育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了用人单位的负担。

  多生一胎多报销1000元
  如果是单胎顺产,可报销2700元;单胎难产(含剖宫产)报销5200元;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慧择提示:新的深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女性参保1年可报销生育医疗费,参保人多生一胎,报销费用就增加1000元,且产前检查最多可报销2000元。为了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的缴费负担,深圳有关部门还将生育保险费率降至0.5%。总的来说,参保女性的生育保险待遇还是很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