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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儿基金保险多角度介绍

更新时间:2016-03-25 14:16

  【摘要】为了给少儿提供最基本的住院医疗保障,上海市实施少儿基金保险制度。据了解,上海少儿基金保险比较适合在校学生、符合条件的学龄前儿童办理,但不同情况的儿童有着不一样的办理手续,一般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学龄前儿童由所属街道、镇医院办理。

  参加对象
  *凡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在册的学生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含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居住证)的学龄前儿童(0-5周岁)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持有残疾人证的18周岁以下未入学少年儿童
  *符合条件的“外来媳妇”学龄前儿童
  *经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为主学校的学生

  办理手续
  *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每年9月份由学校统一办理
  *0-5周岁学龄前儿童于每年9月份到所属街道、镇医院办理
  *18周岁以下的未入学残疾少年儿童于每年9月份到所属街道、镇医院办理
  *新生儿满月后30天内到所属街道、镇医院办理

  享受的待遇
  参加者一旦因病、伤住院,凭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和住院结算证明单:
  *入院时可免交50%住院预付金。
  *每次住院所发生的超过起付标准部分医疗费用(标准参照医保政策),由少儿住院基金支付50%。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起付标准以下(含起付标准)的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对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患儿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以及接受肾移植前的透析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费用,暂不设起付标准,少儿住院基金按规定支付50%,凭“大病专科门诊就医记录册”办理支付手续。专科门诊应在原住院医院治疗,并限于一所医院。

  慧择提示:上海少儿基金保险是家长为孩子办理的险种,但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能获得它的保障,一般中小学校在册的学生、拥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学龄前儿童可以办理。成功办理后,儿童便可以报销因病、伤住院所带来的医疗费用,但要提交住院结算证明单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