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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求偿条件要满足

更新时间:2017-08-26 13:39
  【摘要】在交通事故中,很多车主都曾遇到过“老赖”,他们明明对事故负有全责,却找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赔偿,令车主的利益受损。对此,不少车主都会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以确保自身的利益。需要注意的是,保险人和保险标的的损失均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被保险人就不能申请代位追偿。

  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
  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也就是说,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
  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

  慧择提示:代位求偿条件有哪些?保险事故由第三者造成且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责任、保险标的损失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等三项内容是代位追偿成立的必要条件,车主们需牢记。另外,车主们还要了解代位追偿的具体流程,以免出险时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