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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照过期肇事撞人 保险公司可拒赔

更新时间:2017-08-26 06:27

  最近,一宁波男子开着公司的面包车沿北仑小港江南公路自西向东行驶至胡家洋公交站附近时,因疏忽大意,撞到一位老太太。不巧的是,男子觉得自己驾照已过期,害怕受到处罚,便叫同事帮忙顶包,结果将自己送进班房。

  近年来,驾驶者在驾照过期的情况下开车出门并撞人的事件屡见不鲜,但该事故有所不同,其实这个男子在撞人时驾照并没有过期,因为他的驾照应是在事故发生的两天后才到期,也就是在事故发生时,其驾照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当时他立即报案,即使负主要责任,保险公司也会根据车险条款进行理赔。

  不过,就是因为该男子冲动之下找人顶包,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而正是因为他的行为,所以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根据保险条款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