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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海运出口

更新时间:2017-08-27 19:10

  由于危险品的特殊性,危险品的海运出口流程比一般货物更复杂,程序也相对繁琐。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危险品海运出口的一般流程。

  一、订舱

  危险品海运出口一般需要货主提前10工作日将以下文件传真给负责帮助出运的货代公司。

  1、 海运托书;

  2、 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3、 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4、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

  需要注意的是:

  a、海运托书上应注明中英文品名、箱型、危险品级别(CLASS NO.)、联合国危险品编码( UN NO.)、货物包装、以及特殊要求,以方便申请舱位和危险品申报;

  b、如果涉及到转运,需要向船公司确认中转港是否有限制;

  二、提供申报资料

  提前7个工作日(非进口桶提前4个工作日)提供货物的申报相关资料正本:

  1、 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注:不同品名应一一对应;)

  2、 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需要注意的是:

  a、根据以上单据,并按照正确的数据、品名、箱型等到海事局进行货申报,然后再根据货申报单和装箱证明书等送船公司进行船申报。

  b、对于循环使用的装运桶,需在货申报前办理暂时进出口申请,需提供用途说明(例如:为什么要用进口桶),提供货物的CLASS类别和UN编号,数量、毛重都要正确,要出货人公司敲公章向海事局申请。

  三、报关

  必须提前3天提供出口报关相关资料正本:

  1、 核销单;

  2、 发票;

  3、 装箱单;

  4、 报关委托单;

  5、 出口报关单;

  6、 货物的情况说明书(出货人需书面介绍此货的用途,以及具有的特性等);

  需要注意的是:

  a、根据以上单据,并根据货申报单、箱封号等进行报关。

  b、暂时进出口的办理,除以上单据外还需提供针对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情况说明,如有保证金收据也需提供。

  四、装箱进港:

  由于危险品是船边直装,所以一般是在船开前3天装箱。

  装箱分两种方式:

  1、 货主自行送货至危险品仓库内装,货主需在船开前3天内把货物送到货代公司指定的危险品仓库;

  2、 到工厂装箱,货主需提前准备好货物,货物装箱后一定要在集装箱的四周贴上大危标,如果所装的货物一旦泻漏会对海洋造成污染的话,还需要贴上海洋污染标记,同时拍照取证;

  需要注意的是:

  a、危险品的拖车或者内装都必须使用具有危险品运输资格的车队,费用按照等级来计算。

  b、货申报截止时间为开船前48小时,所以必须在此时间前提出箱子。

  c、截止货申报同时要提供箱封号的,所以必须在此时间前提出箱子。

  五、提单确认件将在船开前二天提供给出货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