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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情况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6 21:52
  【摘要】随着中国人寿成功中标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广东全省实现城乡居民大病医保覆盖已走完了最后一步。今天我们来说说广东省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情况。

  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广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在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期内;
  3、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报销流程
  一、现场结算:报销基本医疗费用时候,一并报销即可,无需另外办理报销手续。
  二、零星报销:如出现异地就医、信息系统等原因导致无法现场报销大病医保待遇的,参保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报销比例
  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支付50%;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所对应的基本医疗费支付70%。

  报销限额
  12万元。但需注意的是,大病医保实施后,参保人连续参保2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外增加3万元。参保人连续参保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外增加6万元。连续参保首年计算时间为2015年。

  慧择提示:广东省大病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12万元,如参保人连续参保2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行增加3万元;连续参保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达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