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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居民需补缴医保费用

更新时间:2017-08-26 20:59
  【摘要】近日,武汉市不少市民接到了辖区人社局补缴医保费用的通知,要求其需要补交去年和今年度的医保缴费金额。据悉这是由于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有关政策调整所致。

  “社保通知我去补缴差价,这是为什么?”日前,青山居民娜娜女士称,接到社保部门通知要到邮局补缴2015年和2016年的差价,否则医保卡不能正常使用。她对此有些疑惑,自己去年并没有使用医保卡,也需要补缴费用么?

  针对这位读者的疑虑,联系社保政策热线获悉,武汉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确实需要补缴,这是因为去年武汉市调整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有关政策。

  据悉,此前武汉市城镇居民医保,共分60元、100元、500元3种缴费标准。调整后,将统一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本市城镇户籍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由政府补贴)。居民医保定额缴费调整为按比例缴费,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上上年度(n-2,n指享受待遇年度)该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7%。

  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何会调整?武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发文要求,2015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居民个人缴费额也相应要提高,在2014年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此前,武汉居民医保平均个人缴费水平为97元左右,低于国家水平。

  武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2015年度和2016年度应由居民个人补缴的额度为:按60元标准缴费的居民,每人每年补缴12元,两年24元。按照100元缴费的居民,每人每年补缴20元,两年40元。按500元缴费的居民,每人每年补缴100元,两年200元。接到社保通知的市民,带上医保卡到辖区所在邮局即可补缴。

  另据了解,明年7月起,武汉居民缴纳2017年医保保费 ,将由定额缴费调整为按比例缴费。居民政策参保缴费时间调整为每年的7月1日至12月31日。

  慧择提示:由于2015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武汉市依据中央文件精神,调整了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有关政策,因此才出现需要补缴医保费用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