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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再婚婚假规定:再婚享10天假

更新时间:2017-08-28 16:30

【摘要】以往,上海再婚的居民只有3天的法定婚假,并没有额外假期。不过,自晚婚晚育假取消后,上海便修改了相关法律。具体表现为,上海再婚婚假规定有了变化,日后上海再婚的夫妻可以享受与早婚、晚婚夫妇相同的假期,为10天。

  最近,《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正案》)通过,它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双方合计子女数只有一个的夫妻,可以自主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此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修正案》,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假期,还额外增加7天,这意味着2016年1月1日结婚的夫妻可以享受10天假期。对此,劳动法专家周斌表示,在10天婚假中,初婚、再婚都可享受。以前再婚的不能享受晚婚假,只能享受婚假3天,而现在不管是初婚还是再婚,都可以享受10天婚假。

  慧择提示:通过上海再婚婚假规定可知,2016年1月1日以后再婚的上海居民,将享受10天婚假,不再是以前的3天法定假期。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早婚或是晚婚的居民,日后将与再婚享受一样的假期待遇,而且生二胎男方也增加了7天的陪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