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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婚假调整 统一为10天

更新时间:2016-02-26 16:55

【摘要】由于国家不再鼓励晚婚晚育,并取消了晚婚晚育假,很多上海居民开始担心自己日后的婚假无法享受。不过,据了解,虽然上海婚假调整,但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夫妻,不仅可以享受法定的3天假期,还额外增加了7天。

  近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决定》,上海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7天婚假。这也就意味着婚假总数仍为10天。不过,《决定》对晚婚假7天如何处理未予以涉及。


  至于为何要调整,专家解读:从实际情况看,2014年上海市女性平均初婚年龄28.14岁、男性平均初婚年龄30.11岁,客观上晚婚已成为绝大部分市民的选择,晚婚假被广大市民认为是一项很好的福利政策。在晚婚人群已占多数的情况下,为保持福利措施的延续性,同时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婚假天数不做减法的指导精神,《决定》将原政策规定的晚婚假7天调整为: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也就是说,共有10天婚假。

  慧择提示:最近,上海婚假调整,今后不管是晚婚还是早婚,都拥有相同的假期,为10天。对此,专家表示,目前,晚婚在上海已经是一种普遍现象,为了让福利措施得以延续,上海婚假天数不做减法,因而变成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