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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旅游保险不可忽视

更新时间:2011-02-28 16:38

  出行旅游保险不可忽视

  出门旅游,既有益于身体健康,又能长见识。但是旅行途中千变万化,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上个保险等于系上一根保险带。

  旅游保险期限为验票进站或中途上车、上船起,至检票出站或中途下车、下船止。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事故导致旅客死亡、残疾或丧失身体机能的,保险公司除按规定支付医疗费外,还要向伤者或死者家属支付全数、半数或部分保险金额。强制性的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已包含在票价之内,旅客在购买车、船票时,实际上就投了该险,其保费是按票价的5%计算的,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两万元。

  保险公司开设的该险种,每份保险费1元,保险金额1万元,一次最多可投10份。保险期限为从购买保险进入旅游景点或景区时起,至离开景点景区时止。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旅客可按照旅游项目安全系数之大小,对该保险做出买与不买的选择。但是建议在参加探险游、生态游及攀援、漂流等惊险旅游活动时,最好投个保险。保险公司已设立了住宿旅客人身保险的新险种。

  针对旅途中可能发生的意外,各保险公司还有相对应的险种,如人身意外险、意外医疗险、住院给付等。出国旅游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及医疗费用,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投保旅行平安保险手续很简单,可委托旅行社办理,也可到机场等处再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