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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补交的要求

更新时间:2017-08-27 05:57
  【摘要】深圳职工张某因为离职造成社保缴费中断,如果他想补交,那深圳社保补交的要求是什么呢?深圳社保局表示,补缴仅限养老保险,而且深圳社保补交的条件是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法定强制追缴时效的,可以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参保人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不改变本人首次缴费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

  而且,深圳社会保险补缴仅限养老保险,其它险种不能补缴,补缴对象规定为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需由单位补缴,补缴金额按补缴时间段底薪标准计算,应缴金额为底薪的18%,例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按1100*18%计算,2011年5月至2012年2月按1320*18%计算,2012年2月以后按1500*18%计算,同时需缴纳日2‰的滞纳金。虽然《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可以申请补缴养老保险,但是在实践中,当劳动者向社保部门申请补缴时,社保部门均以超过2年强制追缴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慧择提示:上文就是关于深圳社保补交的要求的介绍,想必您对于深圳社保补交的问题已经有所了解了。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不妨登陆深圳市社保服务平台进行详细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