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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报销的病类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6 21:23
  【摘要】身患特殊疾病参保人经过特殊门诊认定后,可以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享受特殊门诊待遇,报销相关治疗费用。那特殊门诊报销的病类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具体看看。

  第一类: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焦虑症、强迫症。

  第二类:原发性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风心病、高心病、冠心病、肺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第三类: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帕金森氏病、硬皮病、地中海贫血、干燥综合征、重症肌无力、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类风湿性关节炎、肺结核。

  第四类: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骨髓增殖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征、慢性肾脏病。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特殊门诊报销的病类有精神类疾病、原发性高血压、肝硬化、肿瘤等,符合门诊特殊疾病诊疗范围的医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