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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职工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更新时间:2017-08-27 14:53
  【摘要】句容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在职工退休后,要及时办理医保退休手续。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常见问题,让大家更加了解自己在工作单位交的医疗保险。

  一、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答:基本医疗保险室由政府主办的强制性的社会保险,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参保人员和单位如何缴纳医疗保险基金?
  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必须同时缴纳大病自费医疗统筹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参保单位和个人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按11%的比例共同缴纳。其中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9%。大病自费医疗统筹金由个人按缴费基数的1%缴纳。符合医保缴费年限规定并享受医保退休待遇的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须按其上年退休金总额的1%缴纳大病自费医疗统筹金。

  三、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退休后,应如何办理医保退休变更手续?
  答:享受医保退休待遇的条件为:达到退休年龄,连续缴费男性不少于30年、女性不少于25年。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退休后,应及时办理医保退休变动手续,自办完变更手续后的下个月开始享受医保退休待遇。

  四:个人医疗账户是如何划入的?
  答:个人医疗账户专用于支付本人的医疗支出,由医保中心于每年的年初一次性划入全年额度。
  (1)不满45岁的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4%划入。
  (2)45岁以上到退休前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5%划入。
  (3)参保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6%划入。

  五: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医保自付段在职按年龄段核算,年龄≤45周岁,门诊自付段为900元;45周岁到退休前,门诊自付段为1100元;退休门诊自付段为500元;在职住院自付段为400元,住院自付段为200元。

  六: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超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答:职工医保超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支付。(1)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照三级医院65%、二级医院70%、 一级医院及其他定点医疗机构75%,退休人员门诊统筹支付比例比在职人员上浮5%;(2)住院医疗费用采取三段累进制的办法;(3)甲类药品、乙类药品、丙类药品、自费诊疗、自费材料报销办法。

  慧择提示:句容市职工医疗保险药品费用超起付标准的话,甲类药品纳入基本医疗基金支付,乙类药品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基金支付,分别为个人自付10%、20%、30%,再按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