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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病医保报销规定

更新时间:2016-02-05 16:54
  【摘要】近年来,大病医保制度的实行减轻了无数市民的就医负担。近日,有关机构公布凡在北京投保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大病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将可报销60%。下面就来介绍一下北京大病医保报销具体规定。

  《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推出后,北京市所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罹患大病都可以获得二次报销。

  市民在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符合本市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高额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高额费用(以下简称起付金额,具体金额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发布),将被列为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贴范围内。

  大病保险按照“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方法赔付。市民发生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大病保险可50%报销;超过5万元的费用,大病保险可60%报销。

  慧择提示:北京大病医保报销将按“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方法赔付,以5万元为分界点,超过5万元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60%。若市民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