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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理财产品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7 04:26
  【摘要】很多人对理财保险感兴趣,所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款中国人民保险理财——人保寿险惠民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该产品是定期产品,缴费时间有10年和20年两种选择。

  保险类别:生死两全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60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0年、15年、20年、30年和至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60周岁、6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七种。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缴费期限:10年、20年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 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5%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 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本合同所列各种保险金的给付累计以1种和1次为限。

  保单红利: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若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分配给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我们每年至少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1)现金领取。(2)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本合同终止时给付。红利累积利率以我们当时宣布的为准。(3)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到期应交保险费,若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若您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我们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您不享有参与红利分配的权利。

  慧择提示:通过上文,我们知道了中国人民保险理财——人保寿险惠民两全保险(分红型)这款产品的大概情况,如果您对理财产品有兴趣,可以来慧择网,会有在线客服和专家为您介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