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太平洋安行保两全保险条款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7 03:51
  【摘要】太平洋安行保两全保险是一款保费低廉,保额超高的,重点在于保障出行安全的一款储蓄型的保险产品,可以真正做到低保费高保障,非常适合消费者投保,以下就是这款产品的部分条款内容介绍,您可以在投保前了解一下。

  投保事项
  投保太平洋安行保两全保险,年龄可以在18周岁-60周岁;缴费方式有3年缴、5年缴、10年;太平洋安行保两全保险基本保额为10万/份;保险期间是20年、30年。

  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合同期满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1)保险期间为20年的,满期保险金=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太平洋安行保两全保险保险费×110%;(2)保险期间为30年的,满期保险金=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20%。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1)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05%;(2)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若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 周岁,“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0.5×基本保险金额。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若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驾驶或乘坐他人驾驶的非营运机动车,在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 周岁(不含75 周岁),“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10×基本保险金额;(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 周岁,“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5×基本保险金额。

  慧择提示:太平洋安行保两全保险可以说是目前市面上性价比最好的保险产品,这是一款低保费高保障的产品,是每一位私家车主和家庭经济顶梁柱必备。如果您想要投保这一款产品,建议您了解一下以上的部分条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