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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组合保险 为旅途保驾护航

更新时间:2017-08-28 14:33
  【摘要】近年来,云南省旅游业迅速发展,但是在发展的同时,由各旅行社、旅游运输企业在组织游客旅游的过程中,却一直存在着不少安全隐患。该省针对这一隐患,推出了云南旅游组合保险,保障了广大投保人的权益。

  每人每次最高赔偿100万元
  “云南旅游安全组合保险”包括《旅行社责任险》、《客运承运人责任险》和《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其他商业机动车保险四大方面。
  实施统投统保的“大数法则”后,由于旅游汽车客运承运人责任险与旅行社责任险向一个保险共同体投保,叠加后的保险金额提高到了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元,并实行相应的分项理赔。一旦发生事故,能有效避免事故在责任不明确情况下,各保险主体、各责任主体相互推诿、相互扯皮导致的事故难处理的尴尬局面,达到提高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的抗风险能力。
  另外“云南旅游安全组合保险”还在传统旅行社责任险的基础上扩展了附加保险条款,将无责救援救助责任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突发急性病救援救助责任赔偿和随团领队、导游和司机的雇佣责任赔偿等纳入了保障范围,使旅行社及旅游汽车公司可以更加放心的进行旅游经营。

  事故最高赔偿2500万元
  《云南旅游安全组合保险保障金额明细表》对云南旅游安全组合保险赔偿金额做出了明确划分。保险金额结合目前人身赔偿水平及预估未来几年人身伤亡赔偿趋势制定了相应的赔偿金额。现暂定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25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100万元,并明确相应的分项限额。
  具体内容如下:在旅行社责任险100万元人身伤亡分项限额中,旅游非交通事故人身伤亡赔偿分别为100万元和60万元。交通事故人身伤亡赔偿分别为60万元、40万元。旅行社责任险种对财产损失责任赔偿限额为10万元,无责意外、急性病及救助费用赔偿为10万元(死亡伤残最高10万、医疗费用最高5万)。而客运承运人责任险包含交通事故人身伤亡赔偿及财产损失责任赔偿两项,最高限额为60万元。

  “组合险”“有责赔付、无责垫付”
  由于道路交通原因,在云南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大多与交通有关。通过云南旅游安全组合保险,对旅游保险进行整合。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方面能拿出强大的垫付基金,可以在事故认定期间拿出资金对游客进行及时抢救、治疗,提高了游客出行的安全保障。“有责赔付、无责垫付”这一点,就已经是很大的突破。而另一方面,旅游企业参加云南旅游安全组合保险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将由律师等专业人士组成的事故处理小组出面,处理事故相关如理赔等问题。解决以往旅行社“束手无策”的困窘局面。朱伯威说,“云南旅游安全组合保险”的推出,对游客来说能提高旅游安全保障,而对旅行社来说,可以解决旅游安全上的后顾之忧,让旅行社全身心投入到旅游客源拓展的工作上,对云南旅游经济来说也具有重大意义。

  慧择提示:云南旅游组合保险主要包括《旅行社责任险》、《客运承运人责任险》、其他商业机动车保险等四大方面。该险种的推出,提高了游客出行的安全保障,促进了云南省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