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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如何申请

更新时间:2015-12-25 15:00
  【摘要】近些年来,由于种种原因,生病的人逐渐增多,而且渐渐的成一种重疾化趋势。这给人们带来痛苦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压力,为此,政府推出了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建议有需要的人们积极的申请,不过,在申请前,相关的事项一定要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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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5、以上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申请资料
  1、填写《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
  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5、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
  6、其他申报材料。

  申请流程
  (一)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三)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六)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慧择提示: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可以保障人们的基本医疗,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其作用非常显著。建议人们积极的申请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不过,在申请前,申请条件、申请资料以及申请流程,您最好提前了解一下,会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