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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商业健康保险个人税试点通知》

更新时间:2017-08-26 12:48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保险制度正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中。近日,保监会等三个机构共同发布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税试点通知》,极大保障了广大人们群众的根本利益。

  该通知明确了免税健康险试点地区、时间、方案,北上广等大城市均在试点地区之列。浙江地区目前仅有宁波被列入试点城市。据悉,个人税优健康险示范条款将在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凡购买符合条件健康保险产品的纳税人,可以提高每月个税起征点,税优扣除限额为每年2400元(每月200元)。也就是说,如果符合要求的个人,个税起征点将由现在的3500元最高提至3700元。

  购个人税优健康险 个税起征点可提至3700元
  社保不足,但是很多人依然没有购买商业保险,不少人觉得保费本身不便宜,如果没有理赔,钱就打了水漂。从保监会公布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来看,或许能够改变人们的看法。一是通过税收优惠,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个人税收,减少人们支付保费的压力。二是规定保险公司每年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发生在该会计年度保单有效期内的全部赔款+该会计年度的额外费用/在该会计年度经过有效的保单的全部经过保费)不得低于80%;如低于80%的,差额部分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中,体现微利经营。
  根据了解,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就是说,如果购买了个人税优健康险,满足要求,每年税收的最高抵扣额为2400元,每月最多200元。目前,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如果满足要求,个税起征点最高可以调整到3700元。如果,个人保费支出低于2400元,则以实际保费数量进行税前扣除。


  多家险企积极开发新产品 最快明年1月推出产品
  保监会披露的最新数据显示,目前,有100多家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备案销售的健康保险产品涵盖疾病险、医疗险、护理险、失能收入损失险四大类,2300多种产品。今年前10个月,我国原保险保费收入20707.12亿元,同比增长19.68%。其中,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027.25亿元,同比增长48.35%。
  新政出台,商业健康保险的“春天”提前到来,目前各大寿险公司已“蠢蠢欲动”,相关税优健康险产品有望尽快推出。包括平安保险、安邦保险等公司,都在研发“带病投保”方向的保险产品,旨在为客户提供最优健康服务。

  慧择提示:《商业健康保险个人税试点通知》的发布,是党和中央遵循经济发展趋势的重要体现,党和政府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不断完善发展我国的保险制度,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做真正有利于人民的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