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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生育保险费率新调整

更新时间:2017-08-27 06:06
  【摘要】近日,众多省份为了减轻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纷纷下调生育保险费,黄石也不例外。该市人社、财政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将下调生育保险费率。

  生育保险费率有了新调整,即生育保险费率由0.7%降低至0.5%。本次调整从10月1日起执行。

  此次全市生育保险费率降低,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支持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也是经济新常态下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按照规定,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个人不支付,生育保险费率降低后,预计一年可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负超过1000万元。


  据了解,此次降低费率是今年年内的第二次调整,此前今年1月1日,我市生育保险费率由原来的1%下调至0.7%。

  生育保险新政将我市用人单位的职工全部纳入了生育保险范畴,出台了增加参保男职工享受相关待遇、提高生育津贴支付水平和生育医疗待遇水平、增加支付病种和支付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和职工生育医疗负担等八大惠民政策。今年以来,累计3821人次享受新政待遇,生育保险待遇支出2500万元。

  慧择提示:生育保险政策的下调是该市政府与时俱进、积极贯彻落实党和中央方针政策的重要体现。生育保险费率下调将有利于提高当地市民的生活,促进当地企业的健康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