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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下放工伤保险业务审批权限 造福于民

更新时间:2015-12-23 15:07
  【摘要】工伤保险一直是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近年来,我国的保险制度正在不断的发展中,党和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来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近日,有消息称,石家庄下放了工伤保险业务审批权限

  “如今,我市各区县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有关业务,可以就近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不必往市里跑。同时,我们明确了逐级审核权限,提高了县(市、 区) 按规程经办的意识,并规定各级经办机构需要承担的责任,使经办业务操作更加规范有序。” 石家庄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负责人说。

  为了落实简政放权工作,石家庄市对现有软件进行完善和升级;简化工伤保险审核环节,将再次治疗、 伤残 (亡) 待遇审核等12项业务审核项目,不用向市局报送纸质材料的申请、 审核,而是在县(市、 区) 完成逐级审核后,向市局提交电子备案即可。


  同时,石家庄市细化了县(市、 区) 层级审核内容,明确了审核权限,并根据业务性质进行工伤保险业务经办三级、 四级管理审核。 即旧伤复发 (再次) 治疗申请、 特殊项目治疗申请、 康复治疗申请、 长期药物 (治疗)依赖申请、 辅助器具配置申请等5项审核工作,以及转诊转院申请,需要三级审核。 工伤保险待遇管理环节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按规定享受的护理费、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5000元以下医疗费审核等8项审核工作,则需要四级审核。

  石家庄市不仅下放了工伤保险业务审批权限,而且通过改进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两个业务管理系统,提高了网上服务功能,在河北省率先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业务的网上办理。

  另外,该市公开办事制度,简化办事流程。 例如,在局网站和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公示办事流程; 建立台账,全程跟踪,确保按时办结、 及时反馈,方便参保人员办事; 建立首问负责制,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做到有问必答,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做到讲得清、 道得明、答得准,对职责范围外的业务咨询做到问清指明,即问清楚参保人员的诉求事项,指引到明确的工作岗位。

  慧择提示:此次石家庄下放工伤保险业务审批权后,该地参保人员可以就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不必往市里跑,大大节省了市民的宝贵时间,为众多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了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