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2015武汉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更新时间:2017-08-28 03:16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在不断的调整社保政策。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也为了适应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各地的医保政策也在不断的调整中,武汉也是如此。据了解,调整后的2015武汉居民医保在个人缴费标准方面有了显著的提高。
  "健康投资,小投入高保障,低至11元"
  缴费标准
  据了解,武汉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去年11月曾上调一次。自2014年11月1日起,武汉将调整城镇居民医 保个人缴费标准,大学生、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其他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0元提 高到60元。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就学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340元提高到500元。未按月享受 养老金或者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的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100元。据武汉市 人社局当时测算,调整后,武汉居民医保平均个人缴费水平达到97元左右,与国家水平持平。而此前,武汉居民医保个人平均缴费水平为37元,远低于国家要求的平均水平(2014年4月,财政部、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发文要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个人平均缴费水平达到90元左右/年)。另据了解,从2007年底,中央、省 、市、区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屡次提高,已由初期的人均80元/人·年,提高至320元/人·年,2015年将达到360元/人·年。

  缴费时间
  武汉市已经取消居民医保缴费时间限制,将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次年居民医疗保险费的时限调整为 全年度均可缴纳。此外,武汉市还取消居民医保补缴政策限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居民,可补 缴当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后的医保待遇不向前追溯。其中,上年度参保缴费的本市居民,从补缴 次月开始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上年度未参保缴费的本市居民和非本市户籍人员,从补缴后 的第4个月开始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

  慧择提示:近些年来,武汉在居民医保方面不断的下功夫,尤其是在医保缴费方面,积极的进行调整。据了解,2015武汉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目前已经与国家水平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