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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人员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5 06:57
  【摘要】就目前的社会状态而言,并非每一位社会人都拥有正规的工作,对于这些人而言,也应该积极的关注无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并且及时的办理,这样才能够给予生活更为全面的保障。
  "健康投资,小投入高保障,低至11元"
  对于单位的员工而言,单位可以统一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对于社会无业者而言,而要积极的关注无业人员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并且及时的办理,这样才能给予生活上全面的保障。据了解,针对无业人员医疗保险,各地都有相关的政策出台,下面就以北京为例,来了解一下该地的相关医保政策。

  在北京,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居民(以下简称“无业居民”)。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享受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城镇老年人、无业居民、学生儿童以及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城镇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参保人员已缴纳次年医疗保险费,在缴费当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持相关证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退费手续:(一)参保人员死亡的,由其家属提供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二)无业居民就业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城镇老年人和无业居民门诊就医实行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度。未经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转诊到其它医疗机构就医,其发生的门诊(除急诊)医疗费用自理。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加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一级以下定点综合医疗机构以及定点乡镇卫生院。

  慧择提示:针对无业人员,各地都有相关的医疗保险政策,以上就是北京的无业人员医保相关政策介绍,总体来说,各地针对无业人员的医疗保险政策都是相似的,如果您有疑惑,可以参考一下以上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