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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工作怎能缺少出国劳务保险

更新时间:2015-12-16 11:15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如今很多消费者都需要到国外工作,因此就需要办理出国劳务保险。该保险是劳务合作保险业务的一种,被保险人在国外期间,或者在出国的往返途中遭受意外,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赔偿。

  责任范围
  按《出国人员人身意外保险条款》规定,这项保险业务的责任范围是:被保险人在国外期间,包括出国往返途中,由于遭受意外事故引起的伤残或死亡(或因遭受意外事故后,在180天以内致残或身故的),由保险公司根据不同伤害程度,给予一定比率的辖偿。但有些原因造成的伤残死亡,不在承保范围之内,保险公司不负责任,如战争,疾病、打架斗殴,打猎,爬山等等。


  主要作用
  1、对国家有利:可以为国家积累一笔相当可观的非贸易收入。因为劳务是派往国外酌,各种费用都由所在国在总建设费中支出。
  2、对集体有利:出国劳务人员投保后。一旦发生事故,经济损失就可以由保险公司负担。此外,各单位还可以从国外收到相当数量的外汇保险费,而在国内保险时仅需支付人民币。
  3、对个人有利:保险后一旦发生事故,有保险公司妥善处理,可以保证家庭生活的安定。

  慧择提示:出国劳务保险可以给出国工作的人员提供全方位的保障,但战争、疾病、打架斗殴等引起的残疾或者死亡,保险公司将不负责任。出国劳务保险不仅个人有利,而且还可以为国家积累一笔不菲非贸易收入,具有多重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