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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调整社保缴纳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8 16:21
  【摘要】社保作为一种经济制度,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期,池州市对社保基金的缴纳标准进行了调整,企业与在职员工的缴纳费用都发生相应的变化,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缴费基数上限为13097元,下限2620元
  据悉,社会保险年度月缴费基数是依照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及60%计算上限和下限。据统计,2014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366元,因而参保企业和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4366×300%≈13097元,下限为4366×60%≈2620元。
  对于在职参保人员来说,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或低于基准数60%,用人单位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为其缴费。除此之外的大部分员工,企业应以职工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为基数为其缴费。


  企业和职工个人最低缴多少钱?
  基数调整后,以最低缴费基数来算,企业和职工个人最低需要缴多少钱?就此咨询了相关人士。
  “按现行企业缴费费率,7月1日起,企业每月要为每位职工最低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共计786元,较去年增加69元。职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也将增加到每月275.1元,较去年增加24.15元。”市征缴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

  个体需要缴多少钱?
  按照省人社厅通知要求,灵活就业人员等个体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费率为20%,缴费基数由本人在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到100%申报缴费。测算下来,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基本养老保险每月最低缴费标准为524元,较去年增加46元;每月最高缴费标准为873.2元,较去年增加76.6元。
  灵活就业人员等个体缴费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5%。测算下来,2015年7月到2016年6月月缴费222.7元,较去年增加19.55元。

  慧择提示:池州市对社保的缴纳标准进行变动,缴纳的标准最低为两千元,最多为一万元左右。在职员工需要缴纳两百元以上,企业需要缴纳七百元左右。相比较而言,所有的缴费费用都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