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蚌埠市将院前急救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更新时间:2015-12-03 11:21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正在加快完善保险制度。近日,蚌埠市将120院前急救平均收费该笔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有效减轻了一些贫困患者的就医负担。

  院前急救,说得通俗一点就是从“120”到达现场,再到病人被送到医院之前这段时间所进行的治疗。目前,我市120急救中心院前急救平均收费为120元,从明年1月1日起,这笔费用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院前急救主要接诊的都是急重症病人,目前单次急救平均价格是120元,但是对于危重病人,急救费用可能要在1000元以上。”市“120”急救中心负责人何峥嵘告诉淮河晨刊笔者,目前此项费用属于患者自费项目。

  “由于院前急救一直不在医保范围内,一些贫困的患者,如果交不出这笔钱,而放弃‘120’急救,可能会失去宝贵的抢救时间。再加上个别黑急救车‘趁危打劫’,严重扰乱了院前急救的环境。”市人社局医保科负责人说,为保障危急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救治,进一步扩大医保受益面,明年1月1日起,我市“120”院前急救医疗费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据了解,2016年起,无论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还是参加新农合的人员,均可享受院前急救报销政策。

  “对于院前急救产生的医疗费实行即时结算,‘120’急救机构按结算单收取个人自付部分,属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结算。”该负责人告诉笔者,符合规范的院前急救医疗费医保按50%报销。纳入报销的院前急救费应符合医保“三目录”,即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标准目录,包括救护车现场出诊、院前处置、药品等。

  “对于救护车出车费、打架、斗殴、醉酒、违法乱纪、故意自杀自残(精神疾病除外)、应由第三方负担的、转诊转院市外就医发生的、非急诊抢救的、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均不在院前急救的报销范围。”该负责人说。

  慧择提示:此前120急救费用属于患者自费项目,而这次将这笔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贫困患者的顾虑,有效减轻了他们的看病负担,可以帮助其更好的度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