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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保障体系

更新时间:2015-12-01 17:02
  【摘要】据了解,南通市人社局联合财政局在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如东县为了积极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将会从2016年起,对工伤保险相关政策重新进行调整。

  一是参保范围: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都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并按规定为本单位编制内的全部工作人员(以下称职工)缴费工伤保险费

  二是缴费基数和费率: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缴费费率,并根据用人单位工伤发生率、使用工伤保险基金等情况对费率进行浮动。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暂按0.8%执行。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工资基数的计算口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同。

  慧择提示:如东县如东县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进行了规定,这可以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如东县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