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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扩大医疗保险病种范围

更新时间:2017-08-24 21:25
  【摘要】为了进一步减轻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广州将扩大医疗慢性病医疗保险病种范围,由如今的17个病种扩大到20个病种。于此同时,广州市还提高了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每人每月最高可报销200元。

  慢性病医疗保险病种范围扩大报销标准提高
  去年广州参保人员申请享受门诊指定慢性病医疗待遇的人数为49.72万人,参保人员门诊进行指定慢性病就医达605.14万人次,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指定慢性病门诊专科药费7.39亿元,统筹支付率平均为63.70%。
  根据省、市的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发病率较高、临床诊断明确、参保人需长期在门诊药物治疗、医疗费用较高”的原则,结合定点医疗机构专家意见较为集中、参保病人反映较为强烈的病种情况,在现有门诊指定慢性病病种的基础上,增加了脑血管病后遗症、强直性脊柱炎、膝关节骨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支气管哮喘等病种,同时将原肝硬化(失代偿期)扩大到肝硬化(包括代偿期和失代偿期),将原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扩大到重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
  根据门诊指定慢性病医疗费用情况,参考医保管理信息系统提取的数据,结合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适当提高了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指定慢性病基本医疗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每病种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200元,增幅达33.3%。

  高血压病确诊扩大到基层医疗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门诊指定慢性病的管理,结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常规》,进一步完善了各门诊指定慢性病病种的具体准入标准。同时,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及配套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4〕108号)的要求,进一步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将高血压病的确诊医疗机构范围从原来的二、三级医疗机构扩大到包括基层医疗机构在内的全部定点医疗机构。

  慧择提示:广州市扩大医疗保险病种范围,可以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该项政策将会在2016年其实行,届时,广大参保人员就可以享受到医疗保险带来的福利。